劉政鴻向銀行借錢,可免付一百二十七萬餘元利息,私人借貸也可免除欠繳的七百萬元利息。民進黨苗栗縣議員李貴富、謝芳紋直呼離譜,也為許多背負沉重貸款利息的民眾叫屈。
李貴富說,一百二十七萬多元,有些家庭要賺兩年,銀行卻大方說免就免,看在一般民眾眼裡,情何以堪。銀行平常催債催得很兇,幾個月利息沒繳就法拍。就算對特殊困難者減免利息,頂多減個三、五萬元,待遇實在差太多。
謝芳紋說,縣長跟朋友借錢不用還,也許交情夠,但跟銀行借錢也這樣,就太扯了。
一位銀行人士說,一般銀行催繳本息有一定程序,通常會先查扣債務人財產或扣繳債務人薪水,最後手段才是債務協商。劉政鴻名下有約二十筆土地,當時新竹商銀要確保債權,為何不去查封拍賣這些土地?為何不去扣繳縣長的薪水?輕易就免收劉政鴻一百多萬元的利息(土銀、合庫有收劉政鴻的利息),已涉及背信罪,其他財務更差的債務人是否更有資格要求銀行免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