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入讀著名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英文簡稱UCLA)的三十一歲無業女子,患有「病態性購物」十年,為滿足無盡消費欲,出入五星級酒店,並豪派「貼士」冒充「超級富婆」,結識高檔髮型屋一名女助理員,訛稱帶對方往台灣公幹和協助借貸,詐騙對方及其家人交出逾七十萬元。涉案女被告昨於區院認罪候判。
區域法院昨審理一宗患有「購物狂」女子的認罪案件。曾就讀庇利羅士女子中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昨承認十一項欺詐和十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還押監房看管至本月二十五日以等社會服務令、感化及精神報告完成;案中有四名受害人分別為年近三十歲的吳子怡,其男友曾鍵安,以及吳的父母,共借貸被騙去七十二萬八千多元。法官已明言案情嚴重,故處被告入獄機會很大。
挪用七張信用卡狂揮霍
被告昨在庭內不斷飲泣,其到庭支持的父母亦傷心痛哭。她在庭內向父親和家人公開哭訴:「真係好對唔住,我的心好愛你們,要睇住我好好做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挪用所有涉案借貸金錢,在犯案過程中,被告將事主信用卡買入多張連卡佛百貨禮券,之後亦將一半禮券分給事主吳子怡和吳的母親使用,亦曾為吳結帳和給吳金錢;她曾希望償還事主損失,惟未有能力還款,她目前已痛定思痛,決心重新做人。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入住置地文華東方酒店或香港蘭桂坊酒店,並為一家中環高檔髮型屋的常客,因而結識在髮型屋負責為客人洗髮的女事主吳子怡、其男友曾鍵安,以及置地文華東方酒店的職員楊海志。由於被告惠顧時經常給大筆小費,令吳、曾和楊跟被告稔熟,其後更認識了吳的母親。
藉辦入台證等收保證金
○八年三月,被告分別以可帶吳往台灣公幹,協辦入台證,以及替吳父申請四百萬元貸款週轉等藉口,要求吳交給保證金,吳不虞有詐,自己、其母親、男友轉帳金錢到被告的戶口,另吳及其父母又交出其七張信用卡及一張銀行卡,並簽署多份授權文件,以讓被告辦理有關手續。
一個月後,吳及其父母始發現被告私下挪用吳的銀行戶口,以及他們的信用卡繳付酒店服務費、購買連卡佛百貨禮券等,遂要求被告交還信用卡,惟被告拒絕還款,吳母於是在五月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經常指派酒店的服務員替她往百貨公司、旺角一家時裝店提取貨物或禮券,甚至到吳家取物件,並帶返酒店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