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解答

首先要說明的是,沒有債權回歸這種說法,法律關係是要分別來看的,你跟銀行間的關係是借貸關係,也就是說你欠銀行錢,不會因為你借出來後"再借"給別人而免除責任你跟你朋友之間的關係,由於你們在口頭上達成代償約定,而且你也將錢匯到他的的債主地下錢莊,因此如果他否認有這樣的約定,至少你有轉帳單做證據,證明確實有將錢轉給替他代償,要是借款約定部份你因沒辦法證明而會敗訴,但是你可以證明你匯錢代償,那麼這筆錢他就要負責還你。

如果你們之間的關係由於約定無法證明,但是由於有轉帳的資料,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也可以聲請支付命令),先以起訴來做例子,你可以主張你們之間有借貸關係,並且以轉帳單做證明來當有借款的事實,並且在訴訟中備位聲明,如果借貸不成立,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