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債目的並非借錢

為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財政預算案建議再次推出政府債券。有別於以往一次性的發債計劃,今次的建議是推出全面計劃,有系統和持續地發行政府債券,幫助本地債市持續發展。據了解,發債總額可能在780億元以上,並會設零售借錢部分,讓散戶參與,只要立法會通過相關決議案,首批債券將於2009/10年度內推出。

政府繼2004年發行「五隧一橋」債券及政府借貸債券後,昨日再宣布推出政府債券。財政司長曾俊華指出會把籌集到的資金撥入一個在《公共財政條例》下成立的新基金,與政府的財政儲備及帳目分開處理。當局表示會就發債計劃的詳情,聽取業界意見。

政府沒有迫切的資金需要,理論上毋須舉債集資。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新成立的基金會借錢投資,以向債券持有人償付利息和本金。不過,有關資金不會用作彌補庫房開支,曾俊華昨在記者會說﹕「當然,我們得到的錢是不會讓它『發霉』的…將來我們將債務欠款償清之後,剩餘的錢當然可以用作對社會有益的事。」但他沒有說明哪些是「社會有益的事」。

其後曾俊華在傳媒預算案論壇上重申,發債目的並非借款借錢以填補政府開支,「不是收入增多就會花錢,否則這不符合量入為出的原則」。但他又指出,集資所得屬於市民的金錢,也是儲備的一部分,可用來應付「不時之需」,「有新金庫不是一件壞事」。

至於港府集資所得而成立的新基金借錢,投資策略會否與外國的主權基金相近、會否外聘基金經理管理,則暫時未有定案。但消息透露,港府考慮的其中一個方案,是把資金放在外匯基金,分享該基金的借貸投資回報。政府財政儲備目前會把部分資金放進外匯基金,並按基金過去的平均回報率,以收費模式分帳,2009年的投資回報率則為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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