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與中銀監下發整頓現金借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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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電引述消息人士指,人民銀行和中銀監已聯合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監管部門將暫停新批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及小貸公司跨省市開展借貸業務,而已經批准籌建的公司亦暫停批准開業。

路透引述消息指,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格者,不得經營放貸業務,並禁止發放或
借貸撮合違反利率規定的貸款,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誘使借貸人過度舉債,跌入債務陷阱。

通知要求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
借貸人放貸,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同時嚴格規範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要求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借錢款,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貸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並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

通知並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
借款資格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格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通知又要求中介機構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借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