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銀監通報會提示地方融資平台的風險。商業銀行截至上半年底,地方融資平台貸款達七點六六萬億元,存在嚴重償還風險的貸款佔兩成三,即約一點五萬億元。這實際上不過是初步數字,「最後數據」還要參照、核實,意味着有關數字有多無少,清查還在不同口徑進行中,但中銀監已要求商銀提足撥備、做好壞帳核銷,僅此一項勢必影響商銀年內盈利。
除此之外,引起中銀監關注的商銀風險貸款還有兩項:一是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揭示房價跌三成、利率升一百零八個基點,不良率升二點二個百分點,稅前利潤降兩成。這是不是像歐洲銀行壓測那樣的「低壓」測試?目前還受內地專家質疑;二是「兩高(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的貸款不良率已有所反彈,當前調整力度還很有限,真如中央喊的加大調整力度,日後將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三路壞帳風險,怎到中銀監不頭痛?逼地方政府還債是難以指望的,房地產調控已「叫停」土地財政,即使賣地未徹底停掉,國土資源部數字已顯示,地方已大幅「透支」了建設用地,「地帳」還掛在那裏,怎能靠賣地收益還貸?何況,地產商的買地意欲已大不如前,賣地已不可能屢造地王,不賒欠「地帳」的地方政府也難有可觀收入。地方政府融資根本未量入為出,的確毫無疑問。
地方融資平台嚴重償還風險的一點五萬億元貸款,按照中銀監劃歸於第三類,是屬於項目「借款主體不合規、財政擔保不合規、或貸款挪用和貸款做資本金」的貸款。根據一般的經驗,如果銀行有基本合格的審查,除非借貸手法瞞天過海,否則是借不到貸款的。這類貸款佔比之大,不管是地方政府「作法」硬來,還是銀行「鬆手」成全,都顯示貸款的內部風險控制如同虛設。
從「借款主體不合規、財政擔保不合規、或貸款挪用和貸款做資本金」的前提看,究竟是借貸的人責任,還是借出人的責任,就已經糾纏不清,沒錢還及貸款「凍過水」,就是難以避免的結果。情況顯示,地方政府與商業銀行處於彼此不設防的信用授受狀態,成為商銀風險的重要根源,商銀實現市場化獨立自主經營,始終備受質疑。
銀政不分這種計劃經濟的產物,在商銀改制後依然遺風極盛。除了地方融資得到便利之外,房地產或「兩高」企業,也不無地方「干預」的手影。這種不合乎政策的「政策性」貸款,中銀監管起來亦會力不從心。一旦壞帳既成,勢必置中央政府於尷尬之地,莫道中國不是美國,銀行也大到不能倒,「二次剝離壞帳」,由公帑負擔損失並非無可能,因為壞帳是地方政府或國字號企業造成的。
這麼一來,用公帑助「二次剝離壞帳」,對國民、對商銀股東,兩頭都不好自圓其說。由此可見,商銀改制後並未真正進入商業性運用,一方面其享有壟斷及政策護航的利好;另一方面具有壞帳得到埋單保底的隱性承擔。中央是否公然背負這層責任,在全球金融改革的風口值得關注。當前地方融資風險明擺在那裏,說防範已無實際意義,迫切需要的是防惡化,就憑這一條,放鬆調控、放鬆借貸已無甚空間。